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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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7-10 15:2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 、0854-****920

传真:0854-****196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

****园区(鼠场片区)

****

**仲****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贵****工业园区(鼠

场片区),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6°3711.847”,北纬:26°110.576"

属于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租赁****人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

司现有闲置的钢架厂房作为生产建设场所,占地面积9336.4m2

外购**岩、**石、矿渣、憎水剂、酚醛树脂为原辅材料进行

生产,建设一条年产4万吨岩棉板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

电、消防、环保等设施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安装及装修作业产生的扬尘和装修油漆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洒水降尘等措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均来自项目周边居民,不在厂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

(二)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存、装卸及上料、切割、破碎产生的粉尘,熔化炉烟气,集棉工序产生的甲醛、酚类、有机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甲醛、酚类等。

(1)熔化炉产生的废气通过烟气收集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多管冷却器+布袋除尘器 (1#)+双碱脱硫塔+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塔+SNCR-SCR 联合脱硝系统”处理后,颗粒物SO2、NOx达到《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1617-2022)中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集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板式格栅除尘室 (1#,岩棉板过滤 )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达到《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中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高排气筒(DA002) 排放。

(3) 项目设置1台固化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方式为间接加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气收集管道收集经板式格栅除尘室 (2#,岩棉板过滤 ) 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2022)中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 高排气筒 (DA003)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集棉工序设置的“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醛、酚类达到《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2022)中表 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4) 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

8

(2#)处理后,颗粒物达到《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2022)中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 高排气筒(DA004) 排放。

(5)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板式格栅除尘室 (3#,岩棉板过滤) 处理后,颗粒物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2022)中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由15m高排气筒 (DA004)排放。

(7) 其他无组织废气采取洒水降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甲醛执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7一2022)表 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7-2022)表 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5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产废水

项目产生的熔化炉冷却水、除尘脱硫废水、离心机冷却水、集9棉机网带冲洗水分别经熔化冷却循环水池 (1#,容积 100m3)、脱态不水24家和心环水洲24家和 100m3沉淀循环水池 (4#,容积 5m3)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四银离心机、集棉机、摆锤铺棉机等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基础四周加阻尼材料、定期保养等措施减小噪音产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熔化炉炉渣、离心机渣球、切割边角料统一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统一收集后,****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废胶桶、废机油、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脱硝剂(氨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 (30m),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其中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带来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天然气、氨水等危险废物泄漏,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报批稿

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com/s/13wu5UH4MZFeOFPj9ynp9q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年产4万吨岩棉板及系列制品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com/s/13wu5UH4MZFeOFPj9ynp9q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环评科0854-****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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