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5月30****机关****水库工程(项目代码:****)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云****设计研究院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水库工程水**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水库工程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水库位于**市**县**乡**河三级支流干沟河上,列入《**省 十四五 兴水润滇工程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二、吼西水库总库容1158.2万立方米,坝高77米。工程任务为城乡生活、农业灌溉供水,并兼有防洪功能,供水人口9.43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08万亩。
三、****水库设计供水量985.8万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供水649.1万立方米、农村生活供水50.2万立方米、农业灌溉286.5万立方米。
四、基本同意坝址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按多年平均来水量的10%预留,即水库坝址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28立方米每秒、皂角咀引水坝坝址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17立方米每秒。
五、吼西水库位于**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地位非常重要,专门对鱼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题论证,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公室出具了《****水库工程对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段)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23〕109号)。
六、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取用水总量满足**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县刚性约束要求,基本符****管理 三条红线 指标管理要求。
七、基本同意运行期生产生活退水处理方案。县城生活****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管理局)生活****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八、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并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信息传入**省取用水管理平台。
九、本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
十、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三)****水利厅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厅报送取水现场核验,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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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