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2 09:30:00,更正为:2024-08-0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02 09:30:00,更正为:2024-08-05 09:30:00。标书代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的“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关于“具体标准和要求”的说明“1、评审价格=响应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 ****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更正为“以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有效响应报价最低的作为基准价,其余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0日
1.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925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市**区**街51号
联系方式:0818-****560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大西街15号达欣苑综合楼A幢4楼4号
联系方式:0818-****115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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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