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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8年洋川镇城市(**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诗乡村一号地块”10kV配电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代理的“**县2018年洋川镇城市(**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诗乡村一号地块”10kV配电工程”项目,作以下更正:
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中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改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特此更正。标书代写
**万和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