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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抢开局、拼经济、稳增长”若干意见》(虞政办发〔2023〕10号)、《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3〕19号)、《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协会申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初审汇总,我们对2023年度开放型政策外贸部分拟兑现项目资金(第三批)进行了复核和清算,****协会62家,拟兑现资金总额****124元,大写:叁佰捌拾玖万伍仟壹佰贰拾肆元整(详见附件)。现对上述项目兑现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5484。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4年7月30日起至8月1日)。
附件:2023年度开放型政策外贸部分拟兑现项目企业明细表(第三批).xlsx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