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1.10.4施工的义务与责任→(24)智慧工地建设要求→(A)安全管理,增加“6)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内容,详见**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 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且标记※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该清单项的控制单价,或低于控制单价的90%。”修改为“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且标记★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该清单项的控制单价,或低于控制单价的90%。”标书代写
3.因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工程名称按“****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1标)”编制,投标文件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名称按“****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编制。标书代写
4.补充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详见**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5.本项目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已经上传至**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数据接口要求。电子标服务
6.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通知发布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厅网、**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新侨路566号
邮编:546100
联系人:李秀
电话:0772-****571
传真:0772-****9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葛路165****广场C2栋1121室
邮编:530023
联系人:黄秋玉、谭霞
电话:0771-****315
传真:0771-****315
E-mail:****@163.com
网址:https://www.****.com/
交易服务部门:**壮****交易中心(**市**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552、0771-****235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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