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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采购包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福湾路湖边2号
联系方式:0591-****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丰****工业园齐云路80号
联系方式:059****37637-********6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伟强、李金樵
电话:059****3763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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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