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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发布日期: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971-****836 |
| 监督单位 | ****运输局 |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 0972-****072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0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 都区)(机位 2) |
| 招标工作已进展情况 | 评标结束 |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 终止原因 | |||
| 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青交【2022】99号)的工作要求,本着“招标人是依法提出交通工程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工作质量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在发布“循化县积岗公路路面提升工程(线尕拉村至江加拉卡村段)”施工中标候选****小组评审推荐的前三名候选人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等进行了全面详细核查,经查,该项目前三中标候选单位资格条件、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网站截图均可查询,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在履行以上义务过程中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总工“郭春青”业绩证明材料为1项,但专家评审表中该企业项目总工业绩分统计汇总为满分;该项分值的统计影响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工作,导致候选人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根据以上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确保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性及公正性,经招标人同意,现对该项目做废标及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 |||
| 终止公告决定单位 | ****、**** | ||
| 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运输局、****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0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