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瓯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农业农村局关于《**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7天(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8月04日)

公示电话:0599-****936市农业农村局纪检办公0599-****208****农经站 0599-****277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联系人:谢宏锦 张荣兰 陈**

附件:**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9日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

《**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基地县,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26万亩,总产量21.17万吨,播种面积和产量位居全省前列,茶叶种植面积13.6万亩。全市现有农户13.67万户,家庭承包土地面积51.74万亩,平均家庭承包面积3.78亩,家庭承包土地面积少、地块小,农业生产以小农户为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大力推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落实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和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着力打造丘陵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样板。

二、项目目标

通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实施,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户不断增加,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力争2024年参加服务的农户达1600户以上,其中小农户的比例达到60%以上;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力争2024年服务面积达8万亩次;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向现代农业方式转变,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助品种和补助环节

鼓励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重点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和茶叶特色经济作物生产,选取关键薄弱环节——水稻机插环节集中进行补助,适当提高补助比例。重点补助水稻全程托管服务,并对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环节进行补助。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作用和服务作用,引导组织农户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产托管服务;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可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

服务主体流转土地由本主体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二)服务主体和小农户

1.服务主体。本方案所称服务主体,是指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社****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同时提出申请(附件1),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主体参加托管服务补助项目的服务面积,依据机械设备安装的GPS数据核算。

2.小农户。参照《****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农〔2020〕27号)文件,粮食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的为小农户,茶叶等多年生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下的为小农户。

(三)补助标准、方式

1.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要以小农户为主,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面积或资金,占比不低于60%。对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的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单季水稻开展全程机械化(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的,每亩补助130元。

(2)对单个环节开展机械化服务的,具体补助标准:

①机耕:每亩补助30元;

②机插:每亩补助40元;

③机防:每亩补助10元;

④机收:每亩补助20元。

(3)对茶叶开展防治服务的,每亩补助10元。

(4)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按以上标准的85%执行。

(5)连续3年以上参加托管服务的服务主体的补助标准按以上标准的90%执行。

2.补助方式: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GPS的有效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和小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将60%的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方式补给被服务农户(建档立卡户80%)。

3、资金调整:2024年省上下达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50万元,补助资金超过250万元,按比例调低补助标准。

四、项目实施流程

服务主体开展相关社会化服务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作业合同(附件2),理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申报。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服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服务作业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GPS数据表格等,及时****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公示。****中心及时组织村级公示,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农业农村局。

3.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对服务面积汇总、核查。****农业农村局(或第三方)对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补助面积或资金是否达到60%进行核查,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助;对GPS数据进行核查、汇总。水稻全程一体化的,核查机耕、机插、机收GPS的地块、面积是否一致,单个环节的核查数据是否重复。差错率超过15%的不予补助;****公司对服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社会化服务的真实性、满意度。差错率超过15%的不予补助。

核查后的补助面积及补助金额经市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6****财政局。

4.拨款。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直接将补助资金通过对公账户补给服务主体、通过“一卡通”补给服务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农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指导服务主体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通过手机短信、明白纸、宣传栏、标语、横幅和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功能,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四)严格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以查处,一律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附件:1.**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

3.**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4.**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5.**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公示

6.**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汇总表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名 称

地址

乡(镇) 村

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服务人员数(个)

机械数量

(台、套)

申请内容

年 月 日

****农业农村局

意 见

年 月 日

****财政局

意 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社、 家庭农场):

乙方(农户、规模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社会化服务:

序号

托管田块(山地、场所) 详细地点

服务环节明细

水稻机耕 亩,单价 元,金额 元;

……

甘薯插藤 亩,单价 元,金额 元;

……

马铃薯机播 亩,单价 元,金额 元;

……

茶叶机防 亩,单价 元,金额 元;

……

食用菌烘干 斤,单价 元,金额 元;

……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注: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执行。

3.商**算方式: 。

4.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应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服务,依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8.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9.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0.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

11.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农户“一卡通”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3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一、服务主体 : (以行政村范围内服务对象填写)

服务对象情况

服务内容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一卡通号

联系电话

作物 种类

作业量(亩,不折系数)

全程

服务主体签字: 乡(镇)经管站(或农技站)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服务主体、乡镇、****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4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我是 (农户姓名), (服务主体)为我开展

(服务内容,XX作物作业环节)。

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或不满意( )。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5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公示

村全体村民:

按照《****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农〔2024〕107号)的文件精神,****在贵村开展社会化服务,具体服务对象、内容和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上不符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财政局农财股 联系电话:0599-****277

****农业局经管站 联系电话:0599-****208

电子邮箱:****@163.com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监督举报!

**市***镇经管站(或农技站)

2024年***月***日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示表

服务主体: 所在村:

服务对象名称

服务对

象电话

服务

地点

服务

作物

实际完成作业量(亩)

备注

机耕

机插

机防

机收

全程

合计


附件6

**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汇总表

服务主体: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名称

服务内容情况

服务作物

作业量(亩)

备注

全程

合 计

服务主体签字: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31
合同公告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瓯市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