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大水坑三村843栋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大水坑三村843栋通信基站,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续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该物业位于:**市**区福城街道大水坑三村843栋15楼楼顶天面,面积为15平方米。原合同编号:****,原租金:26000元/年(不含税),原电费:0.8元/度,原合同期限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共3年。
2、谈判过程:业主****与我方签订两份执行中的租赁协议,一是:兴立楼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租金3500元/年,电费单价:1.2元/度,协议期:2022/09/01~2024/08/31;二是:大水坑三村843栋通信基站,租金:26000元/年,电费单价:0.8元/度,协议期:2022/12/15~2024/12/14。
前期谈判,业主要求室分电费按1.2元/度续约,基站年租金涨至30000元/年。后经多次二级谈判,业主同意室分电费降至0.8元/度,基站年租金26500元/年,基站费用年涨500元。经调取所涉室分电费报帐数据,室分年用电量在2万度左右,电费由1.2元/度降至0.8元/度,年节省电费支出约:0.4元/度*20000度=8000元/年,远大于基站费用涨500元/年,降本增效明显。故同意室分、基站同时发起续约流程,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租金:26500元/年(不含税),涨幅:2%,电费:0.8元/度,原价续签,合同总金额人民币53000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不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4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12月14日止,共2年。
4、其它:超标管理费或付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无。租金按年结算,租金税费由乙方缴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大水坑三村843栋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13939
地址:**市**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期: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