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原******公司)委托********中心**漓东东部片区湖塘单元C03-03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中心**漓东东部片区湖塘单元C03-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本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漓东东部片区湖塘单元C03-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市**区横塘路以北,东西紧邻规划道路
项目业主:****(原******公司)
地块现状:地块占地面积7234m2,地块区域现状主要为坑塘水面和灌木林地,地块东侧堆放有少量建筑垃圾,该水塘由当地村民承包用于养鱼。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地块范围内现场未闻到特殊或刺激性气味,经初步踏勘情况判断,该地块潜在污染区可能为堆放建筑垃圾的东侧区域。根据规划,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显示,****中心**漓东东部片区湖塘单元C03-03地块土壤样品中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要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原******公司)
地址:**市**区青柳路2号漓东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人:毛柯森
电话:186****8110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
地址:**市**区**镇**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层1210、1212室
联系人:梅工
电话:150****8857
五、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