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嘴集镇移民安置房****广场答疑和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鱼嘴集镇移民安置房****广场”招标文件答疑和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中小微企业免除保证金,请问具体指的是微型企业(从业员 20以下或营业收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吗请答复。
回复: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执行。
质疑(二):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请问评标专家全部专家库中抽取,是否有业主代表请明确。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1,609,549.21元(大写:壹仟壹佰陆拾万零玖仟伍佰肆拾玖元贰角壹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917,149.76元(大写:玖拾壹万柒仟壹佰肆拾玖元柒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43,688.02元(大写:叁拾肆万叁仟陆佰捌拾捌元零贰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说明:以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本次变更后的为准。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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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