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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二次) | ||
| 金额 | ||
| ****399.000000 | ||
| 元 | ||
| 正常公告 |
合同包1(**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 **** | **市**区沐**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 1,783,399.00元 |
合同包1(**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服务类(****)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 **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二次)包含5宗堤防工程和90****水库工程,服务内容范围包括:①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检查排查2次;②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2次。 | 1.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各项防治工作任务。 2.成交供应商派出本项目的服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并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防治白蚁等防堤动物防治规范、标准进行实施,确保服务质量。防治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结算。 | 1期:①验收主体: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②验收标准:a.采购人组织白蚁防治专家按水利部《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办运管【2023】209号)、****管理局《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技术规范》(DB44/T2282-2021)、《****水利厅****水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检查防治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23〕1912号)及合同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b.工程质量及验收资料收集整编按《****水利厅****水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检查防治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23〕1912号)文件要求执行。 | 1,783,399.00 |
王晓玲、邹文杰、文农
| 1 | **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 2.12671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县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37.33 | 45.00 | 9.53 | 91.86 | 1 | 1 |
| **宝轩****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33 | 35.00 | 10.00 | 75.33 | 2 | 2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67 | 6.00 | 9.55 | 38.22 | 3 | 3 |
名 称:****
地 址:龙仙镇幸福路27号
联系方式:0751-****810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东路15号五建商住小区B座第二层自编204号
联系方式:137****7315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137****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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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