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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县2023-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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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县2023-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标书代写
1、招文P13页5.1如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按合同价款的 1 %向招标人返纳质量违约金;招文P56页4.2.2.2如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按合同价款的3‰向发包人缴纳质量违约金。两处关于质量违约金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文P56页“4.2.2.2如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按合同价款的3‰向发包人缴纳质量违约金”为准。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