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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关于****更新设备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删除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标准中“(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消防车”类别下“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产品认证并取得检验报告。”
二、文件发售时间修改为:2024年7月31日8:30时至2024年8月5日17:30时(**时间);
三、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8月21日14: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四、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修改为:****第一开标室(**市高新区艾溪**路688号中兴**软件产业8号厂房北座四层)。标书代写
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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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