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街道柏杨村输水干渠加固整治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利用已全额下达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柏杨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输水干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总长4254m(**C30钢筋砼渠道长910m,**渠道边墙、底板钢板防渗1233m,**钢盖板300m,压力钢管防腐处理1811m);2、借水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总长1459m(**C30钢筋砼防渗渠道长度30m,渠道左边墙及底板拆除重建50m,渠道右边墙及底板拆除重建50m,渠道底板拆除重建1329m);3、调节池工程:整治调节池4座;4、农村供水工程:改建4座200m3供水调节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99.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11.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隆区**街道柏杨村输水干渠加固整治建设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渠道总长4254m(**C30钢筋砼渠道长910m,**渠道边墙、底板钢板防渗1233m,**钢盖板300m,压力钢管防腐处理1811m)、借水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总长1459m(**C30钢筋砼防渗渠道长度30m,渠道左边墙及底板拆除重建50m,渠道右边墙及底板拆除重建50m,渠道底板拆除重建1329m)、调节池工程:整治调节池4座、农村供水工程:改建4座200m3供水调节池。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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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区**街道建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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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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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彭若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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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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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8****3405 | 联系电话: | 188****564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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