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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要求我院及时开展排污自行监测的工作需要,我院现征集具体工作方案和报价(拟服务期三年)。请有意向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报名参与。
要求:
1、符合我院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2、****生态环境局对我院的要求;
3、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请意向单位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提交资料(以资料寄出时间为准)。
资料要求:1、资格、资质材料。
2、服务方案、项目清单、报价组成。
3、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
4、所有资料密封装袋、加封条。
5、密封袋外注明“****排污自行监测服务”及意向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提交地点:**省**市迎宾路26号****(院感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2512、059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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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