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9MABTHFUC6D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春 |
| 韦庆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化镇红电西路23栋201室 |
| **大化都阳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都阳镇、北景镇和岩滩镇周边一带山脊区域 |
| 经度:107.62053 纬度: 24.073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26 |
| 河环审〔20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838.45 |
| 102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9MABTHFUC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思百睿检测****公司 |
| 912********223996P | 验收监测单位:博思百睿检测****公司 |
| 912********223996P | 竣工时间:2023-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asp?id=334 |
|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450000-04-01-372788)位于**市**县都阳镇、北景镇和岩滩镇周边一带山脊区域,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450000-04-01-372788)位于**市**县都阳镇、北景镇和岩滩镇周边一带山脊区域,建设性质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4000kW、2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编号为3#~16#),总装机容量为54MW,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1157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067h。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等设施。工程占地62.49hm2,其中永久征地1.56hm2,临时占地60.93hm2。总挖方量58.81万立方米,总填方量63.72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渣量22.09万立方米,规划布置7个弃渣场。总投资4083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9万元,占总投资的2.71%。 | 实际建设情况:**大化都阳风电项目位于**市**县都阳镇、北景镇和岩滩镇周边一带山脊区域(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风电场实际安装9台单机容量为6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4MW,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1157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067h。同时,本工程还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等设施。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各台风电机组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本工程静态总投资40838.45万元,验收阶段环保投资1029.7万元,占总投资的2.52% |
| 减少5台风机,单机容量增加,建设规模54MW不变,每台风机备一台35kV****电站,共设9台。永久占地面积减少0.23hm2,临时占用减少2.46hm2,****自然保护区、森林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集电线路总长度减少4.62km。场内**道路减少11km。 本项目建设规模、采取的环保措施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内容、批复要求整体一致,本项目实际减少5台风机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减少,从而减少了项目施工影响;风电建设点位无变化,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弃渣场等工程设施进行了少量优化调整,均不增加各类保护目标,均未涉及重大变动情形,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利用风能进行风力发电,**1座110kV升压站,站内设一台主变压器,容量为54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变电后送出。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利用风能进行风力发电,**1座110kV升压站,站内设一台主变压器,容量为54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变电后送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优化施工道路,尽可能减短施工道路长度,施工道路不要从成片植被较好的区域穿过;必须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林地的边缘穿过。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设计应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森林植被的破坏。 2.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开挖土石方、树砍伐木,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弃渣运至规划建设的7个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场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结束后开展各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工作。4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做好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的法律宣传工作,发放印有保护植物特征照片的图文宣传手册,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盗砍盗伐;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采取工程避让、工程防护或异地移栽等相关保护措施。对于位于风机塔、场内道路等下游位置的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在保护植物上游位置修建截水沟,在施工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开挖边坡及时夯实并用苫布进行遮盖等防护措施,避免雨季裸露的施工区雨水携带泥沙压覆下游的保护植物。5.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作方式和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0:00至次日7:00)进行施工作业,避开在大风、阴雨多雾天气的夜间施工作业活动,以避免施工照**源对鸟类的影响。禁止借助灯光捕捉候鸟,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开挖风力发电场区、升压站建设区、道路建设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后期用作绿化覆土。弃渣场完成使用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洒水,不外排。 2.3#风机和部分场内道路(400m)位于北景**方村六鲁饮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4#、7#风机和部分场内道路(2200m)位于北景镇六华村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升压站、7#、9#~10#风机和部分场内道路(3110m)位于北景**栋村江栋饮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同时,3#~5#、7#、9#~10#风机、升压站和部分场内道路(8080m****水库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 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布置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除尘,降低影响。 2.建筑材料的堆场及混凝土搅拌场要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混凝土拌和站应设在远离居民区或其它人口密集处,并布置在居民区下风向200m以外,混凝土搅拌机配套安装除尘设施,在搅拌场内定时洒水、及时清扫,采用密闭散装水泥运输车辆运输和转移水泥等防尘措施。 3.对于场内道路附近的六华村六德屯、双福村卡强屯,道路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道路路基形成后,及时碾压、洒水,以保持湿润状态。 4.营运期升压站内食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临时弃土堆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后期对渣场进行绿化恢复;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废轴承和****公司及厂家回收;主变、风机因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以及风机箱变退役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都阳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靠近六华村六德屯、双福村卡强屯等敏感点的道路施工段在中午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进行施工作业。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挡板作为临时声屏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2.选用低噪声风机,可选择通过对风机叶片靠近叶尖部分加装后缘锯齿降噪,通过优化变桨角度控制策略来实现风电机组的降噪,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优化施工道路,实际施工道路长度减少约11km,选择在林地的边缘穿过。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设计已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森林植被的破坏。2.施工期已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砍树伐木,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已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至合理位置,未倾倒覆压植被,已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借土填筑路基时,已做好填挖平衡;已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弃渣场因涉及居民饮用水区域,已做调整,弃渣运至规划建设的11个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场已建设截排水和拦挡,减少水土流失。3施工结束后已开展各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采用了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采用了本地适生的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工作。4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做好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的法律宣传工作,发放印有保护植物特征照片的图文宣传手册,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盗砍盗伐;根据调查施工过程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已采取工程避让。项目建设施工过程未涉及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并且施工场地周边已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开挖边坡及时夯实并用苫布进行遮盖等防护措施,未发生雨季裸露的施工区雨水携带泥沙压覆下游的保护植物的情况。5已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已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情况。已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作方式和作业时间,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已避开在大风、阴雨多雾天气的夜间施工作业活动,几乎未使用施工照**源。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发生借助灯光捕捉候鸟情况,未发生异常鸟撞事件。6开挖风力发电场区、升压站建设区、道路建设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已单独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已用作绿化覆土。弃渣场已完成使用,现进行植被恢复。(四)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洒水,不外排。 升压站、9#~10#风机和部分场内道路(3110m)位于北景**栋村江栋饮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同时,9#~10#风机、升压站和部分场内道路(8080m****水库上游冲沟集雨范围内。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布置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五)1.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已安排定期洒水除尘,降低影响。 2.少量建筑材料已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散料堆场已采取洒水、围挡、防尘布苫盖措施;本项目使用成品混凝土,不再建设混凝土拌合站。 3.场内道路附近的六华村六德屯、双福村卡强屯,道路施工边界已设置围挡;施工道路路基及时碾压、洒水,保持湿润状态。 4.营运期升压站采用无人值守制度,不再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 (六)施工期临时弃土堆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现已对渣场进行绿化恢复;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废轴承和****公司及厂家回收;主变、风机因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以及风机箱变退役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已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都阳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七)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靠近六华村六德屯、双福村卡强屯等敏感点的道路施工路段,已避开在中午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已设置挡板作为临时声屏障,已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2.选用低噪声风机,可选择通过对风机叶片靠近叶尖部分加装后缘锯齿降噪,通过优化变桨角度控制策略来实现风电机组的降噪,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 |
| 1.运营期,升压站因设置无人值守制度,不再设置厨房,不再安装油烟净化器。2.永久弃渣堆置弃渣场,规划的7个弃渣场由于部分临近当地居民水源地,已进行微调,并增加至11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办理单位:******公司****总厂 | 实际建设情况:后期运营单位:**** |
| 建设初期由******公司****总厂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后续建设运行相关工作由****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已进行验收监测 |
| 1 | 升压站厂房隔音、风机叶片靠近叶尖部分加装后缘锯齿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1类标准 | 升压站厂房隔音、风机叶片靠近叶尖部分加装后缘锯齿降噪 | 已进行厂界噪声、声环境质量监测 |
| 1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洒水,不外排。2、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布置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再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洒水,不外排。2、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布置工程设施、施工场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 |
| 1 | 施工期临时弃土堆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后期对渣场进行绿化恢复;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废轴承和****公司及厂家回收;主变、风机因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以及风机箱变退役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都阳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 | 施工期临时弃土堆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现已对渣场进行绿化恢复;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废轴承和****公司及厂家回收;主变、风机因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以及风机箱变退役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已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都阳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 |
| 1 | 1.优化施工道路,尽可能减短施工道路长度,施工道路不要从成片植被较好的区域穿过;必须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林地的边缘穿过。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设计应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森林植被的破坏。2.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开挖土石方、树砍伐木,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弃渣运至规划建设的7个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场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减少水土流失。3施工结束后开展各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工作。4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做好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的法律宣传工作,发放印有保护植物特征照片的图文宣传手册,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盗砍盗伐;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采取工程避让、工程防护或异地移栽等相关保护措施。对于位于风机塔、场内道路等下游位置的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在保护植物上游位置修建截水沟,在施工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开挖边坡及时夯实并用苫布进行遮盖等防护措施,避免雨季裸露的施工区雨水携带泥沙压覆下游的保护植物。5.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作方式和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0:00至次日7:00)进行施工作业,避开在大风、阴雨多雾天气的夜间施工作业活动,以避免施工照**源对鸟类的影响。禁止借助灯光捕捉候鸟,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 | 1.已优化施工道路,实际施工道路长度减少约11km,选择在林地的边缘穿过。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尽量做到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设计已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森林植被的破坏。2.施工期已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砍树伐木,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已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至合理位置,未倾倒覆压植被,已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借土填筑路基时,已做好填挖平衡;已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弃渣场因涉及居民饮用水区域,已做调整,弃渣运至规划建设的11个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场已建设截排水和拦挡,减少水土流失。3施工结束后已开展各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采用了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采用了本地适生的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工作。4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做好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的法律宣传工作,发放印有保护植物特征照片的图文宣传手册,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盗砍盗伐;根据调查施工过程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已采取工程避让。项目建设施工过程未涉及金毛狗蕨等保护植物,并且施工场地周边已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开挖边坡及时夯实并用苫布进行遮盖等防护措施,未发生雨季裸露的施工区雨水携带泥沙压覆下游的保护植物的情况。5已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已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情况。已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运作方式和作业时间,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已避开在大风、阴雨多雾天气的夜间施工作业活动,几乎未使用施工照**源。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勘察,未发生借助灯光捕捉候鸟情况,未发生异常鸟撞事件。 |
|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在工程施工开挖及弃渣前,需注意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占地区的表土,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对被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议林业部门根据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在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植被恢复应以恢复至施工前原貌为远期目标,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进行表土剥离及回覆,已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已缴纳征用补偿费用,已进行林地补偿。已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本工程静态总投资4083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9万元,占总投资的2.71%。本工程运行后可节约大量燃煤,还大大减少了SO2、NOx、CO、CO2等污染物的排放;在设计过程中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环保及生态恢复措施,并计列了各项补偿费,有效减轻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工程 110kV 升压站运行后电场强度低于 4000V/m、磁感应强度低于 100μT 的控制限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进行电磁环境监测,项目升压站外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低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100μT。本工程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很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