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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正常 | ||
| 2024-07-17 00:00:07 | ||
| 2024-07-20 00:00:00 | ||
| 2024-07-17 00:00:07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 | ||||||||||||||||||||||||||||||||
| 公示名称 | ****中心**老旧管网(雨水)更新改造工程(**区第一批)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12日 14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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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353507F | 1 | 242.687800(万元) | 合格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补充完善后10个工作日完成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彭勃 | 资质资格:正高级工程师/210****06373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3521338 | 2 | 242.943500(万元) | 合格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补充完善后10个工作日完成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刘群 | 资质资格:高级工程师/190****02894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
| ****公司;****勘测院有限公司 | 914********771843T | 3 | 242.150800(万元) | 合格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补充完善后10个工作日完成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马兰 | 资质资格:正高级工程师/230****09592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示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金钟路19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嘉峰 | 联系电话 | 020-****5207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1911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大金钟路1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0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