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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2MAC65GJ814 | 建设单位法人:宗雪儿 |
| 李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 |
| ****年产1.5万吨高纯石英砂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开发区 |
| 经度:116.87883 纬度: 34.8726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5 |
| 徐沛环项表〔2023〕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2MAC65GJ8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1X4MKR9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3-10-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78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高纯石英砂15000t/a、氟硅酸(副产品)700t/a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年产高纯石英砂15000t/a、氟硅酸(副产品)7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成分检测-破碎-制砂-磁选筛分-酸洗-水洗-浮选-脱水-烘干-冷却-筛分磁选-氯化提纯-冷却-检测-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成分检测-破碎(委外)-制砂-磁选筛分-酸洗-水洗-浮选-脱水-烘干-冷却-筛分磁选-氯化提纯-冷却-检测-包装入库 |
| 项目分期建设,破碎工序及相关设备为二期工程,一期工程该工序委外加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中氟化物参照执行**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 表2中“重点保护区域”限值要求;pH、SS、BOD5、COD、NH3-N、TP、TN、动植物油、****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氯化物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表1中限值要求。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高度。投料及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磁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简(DA003)排放;酸洗及储罐呼吸产生废气,通过“1套水洗塔+2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置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磁选及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套氯化提纯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2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 DA006、DA007)排放。投料及破碎、制砂、磁选、磁选及筛分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酸洗及储罐呼吸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氯化提纯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中限值要求。3、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原料堆场暂存库采取密闭措施,在料堆上方设置水雾喷淋系统,抑制堆场扬尘以及铲车输送过程产生的扬尘。4、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需采取合理布局、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5、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及综合利用,在堆存期间要按国家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严禁乱堆乱放。本项目产生的矿渣、浮选渣、磁选杂质、除尘灰、废布袋、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材料部分由厂家回收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处理站污泥(含氟污泥)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定识别,根据鉴**果妥善处置;鉴定前暂时按照危废管理规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一期项目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厂区建设了排水系统。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一期项目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验收检测两天期间,污水排放口各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一期项目破碎工序未建设。一期项目制砂、磁选筛分废气收集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及储罐呼吸废气收集经水洗塔+2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磁选筛分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氯化提纯废气收集经2套2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一期工程制砂、磁选筛分、酸洗及储罐呼吸、氯化提纯工序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一期项目不设置堆场,少量来料贮存于车间内,日常定期喷洒水雾降尘。4、一期项目产噪声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5、一期项目产生的矿渣、浮选渣、磁选杂质、除尘灰、废布袋、废过滤膜等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厂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处置。一****处理站污泥(含氟污泥)已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定识别,****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中的相关要求。 |
| 1、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原料堆场暂存库采取密闭措施,在料堆上方设置水雾喷淋系统,抑制堆场扬尘以及铲车输送过程产生的扬尘。项目(一期工程)不设置堆场,物料贮存于车间内,铲车输送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喷洒水雾降尘。 2、环评批复要求:制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磁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为1号车间制砂、磁选筛分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环评报告中未体现食堂,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建设了食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 号)文件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并设置标志牌。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项目建成并在投入运行之前,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污染防控措施,定期对各污染物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排放;做好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101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依法进行安全设计和验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92-2002)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生产废水外排口应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 号)文件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并设置标志牌。2023年6月1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0322MAC65GJ814001W。厂区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确定了污染防控措施,且已做好了分区防渗。公司2024年1月委托**荣**全****公司编制了《****年产1.5万吨高纯石英砂生产项目安全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20322-2024-055-M)。一期项目生产废水外排口已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1032 | 24.1092 | 0 | 0 | 24.103 | 24.103 | |
| 0 | 12.052 | 12.055 | 0 | 0 | 12.052 | 12.052 | |
| 0 | 1.205 | 1.205 | 0 | 0 | 1.205 | 1.205 | |
| 0 | 0.12 | 0.12 | 0 | 0 | 0.12 | 0.12 | |
| 0 | 3.598 | 3.598 | 0 | 0 | 3.598 | 3.5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09 | 1.17 | 0 | 0 | 0.309 | 0.30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pH监测范围值为7.1-7.3,COD最大监测浓度值为108mg/L,SS最大监测浓度值为59mg/L,氨氮最大监测浓度值为3.44mg/L,TN最大监测浓度值为14.7mg/L,TP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86mg/L,动植物油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72mg/L,氟化物最大监测浓度值为0.11mg/L,氯化物最大监测浓度值为220mg/L,全盐量最大监测浓度值为615mg/L |
| 1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制砂、磁选筛分废气收集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8kg/h | |
| 2 | 水洗塔+2级碱液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酸洗及储罐呼吸废气收集经水洗塔+2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出口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 | |
| 3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磁选筛分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3kg/h | |
| 4 | 2级碱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氯化提纯废气收集经2套2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 | DA006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7kg/h;DA007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5kg/h | |
| 5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筒排放 | 食堂废气出口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7mg/m3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一期项目产噪声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 | 昼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56dB(A),夜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46dB(A) |
| 1 | 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及综合利用,在堆存期间要按国家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本项目产生的矿渣、浮选渣、磁选杂质、除尘灰、废布袋、废过滤膜等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材料部分由厂家回收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处理站污泥(含氟污泥)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定识别,根据鉴**果妥善处置;鉴定前暂时按照危废管理规范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执行。 | 一期项目产生的矿渣、浮选渣、磁选杂质、除尘灰、废布袋、废过滤膜等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厂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处置。 一****处理站污泥(含氟污泥)已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定识别,****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综合利用。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中的相关要求。 |
| 1 | ****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101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依法进行安全设计和验收。 | 公司2024年1月委托**荣**全****公司编制了《****年产1.5万吨高纯石英砂生产项目安全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20322-2024-05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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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