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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116195L | 建设单位法人:朱大勇 |
| 汪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桑林镇团结村内 |
| ****看守所、****拘留所煤改气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S9223-S9223-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桑林镇团结村内 |
| 经度:122.3572 纬度: 41.4109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8 |
| 鞍生环台审字〔2021〕0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00 |
| 86.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11619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0MA0QD22R0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0QD22R0X | 竣工时间:2023-10-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1901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及武警区,看守所包括1栋监房、1栋询问会见用房及1栋综合楼,行政拘留所包括1栋拘留所、1栋询问会见用房,武警区包括1栋武警营房,并配套建设1栋锅炉房及1栋水处理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及武警区,看守所包括1栋监房、1栋询问会见用房及1栋综合楼,行政拘留所包括1栋拘留所、1栋询问会见用房,武警区包括1栋武警营房,并配套建设1栋锅炉房及1栋水处理车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本项目锅炉为新型环保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粉碎格栅+厌氧+好氧+消毒(二氧化氯))后,确保出水标准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直排标准,排水入丁家排干。污水处理池设为重点防渗区,水处理车间及深井泵房及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 4、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污水处理设施中各种泵均置于地下,设置基础减震,经地面隔声;锅炉风机及加压水泵均位于室内并设置基础减震;确保厂界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5、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后,外售利用;无机固体废物、生活垃****管理处填埋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4t/h燃气锅炉为新型环保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与锅炉定期排水及锅炉房再生离子交换树脂冲洗水一同进入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区域排水沟后,汇入丁家排干(粉碎格栅+厌氧+好氧+消毒),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废水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针对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规定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污水处理设施中各种泵均置于地下,并设置了减振基础和利用地面隔声;锅炉风机及加压水泵均位于室内,并设置了减振基础。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处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无机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县****管理处处理。 |
| 1、本项目用水由自备井水,改为自来水管网供水,同时取消了自备井水净化的软化水设施。 2、本项目废水消毒药剂由二氧化氯发生器发生的二氧化氯,更换为直接投加更加安全的次氯酸钠。 3、根据**部门《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 51400-2020)之相关规定:“4.1.3 3 监区内的所有管道宜暗敷,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外露的管道及出水口应采用不易拆卸的非金属制品。”因此,本项目监区内没有安装常规油烟排气筒,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后直接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7680 | 0 | 0 | 0 | 7680 | 7680 | |
| 0 | 0.26 | 0.53 | 0 | 0 | 0.26 | 0.26 | |
| 0 | 0.02 | 0.08 | 0 | 0 | 0.02 | 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3 | 0.15 | 0 | 0 | 0.033 | 0.033 | / |
| 0 | 0.708 | 0.76 | 0 | 0 | 0.708 | 0.7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废水排放口pH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中的悬浮物、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废****泵站,****泵站具有格栅和调节池的功能,可以去除废水中较大颗粒的悬浮物和漂浮物,后经泵提升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中的厌氧池(A)、好氧池(O)、沉淀池、消毒池,经区域排水沟排入丁家排干。 | 本项目废水排口pH监测值为7.0~7.1,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悬浮物监测值为16~18mg/L、氨氮监测值2.29~2.74mg/L、总氮监测值为7.35~9.11mg/L、化学需氧量监测值为28~37mg/L、生化需氧量监测值为7.7~9.2mg/L,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1 |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4t/h燃气锅炉配置了低氮燃烧器 |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值为6.0~8.9mg/m3;二氧化硫监测值为5~6mg/m3;氮氧化物监测值为103~117mg/m3;烟气黑度<1级,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 | 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为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封闭厂房利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昼间监测值为48~5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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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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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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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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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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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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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