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旧村改造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内容
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区**社旧村改造地块。
占地面积:64147m2。
地理位置:**市**区江埔街联星村**社地段,中心坐标为:113.590798°E,23.537930°N。
土地使用权人:****公司、**市****社区******社。
委托单位(1):****公司
委托单位(2):**市****社区******经济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居民区、林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服务设施用地(R22)、公园绿地(G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泰****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2024年3月~7月获得的第一阶段调查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结果基本明确了调查地块历史沿革,调查地块现状土地使用权人为**市****社区******社。
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本地块原为**市****社区**居民及**市****社区******社农民集体和国有土地。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林地和村落居民区,历史上不涉及工矿企业用地,无工业生产活动。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地块东北侧:历史上有“****酒厂”、“街口糖厂”、“****食品厂”、废旧车存放场,现状为冠中汇创意园、紫薇苑。
地块东南侧:历史上存在“****制药厂”,地块****幼儿园。
地块东侧:现状为广****学校、******公司、**市****公司。历史上为**市物资局仓库和办公楼。
地块西南侧:历史上为农田,现为居民住宅区,无工业生产活动。
地块西北侧:历史上为农田,现为居民住宅区,无工业生产活动。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的经营方式、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的可能性。
(2)根据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村落使用,不涉及工业生产,可****停车场和拆除过程,可能涉及石油烃(C10-C40)污染。
(3)周边地块涉及工业****酒厂、街口糖厂、****食品厂、******公司、**市****公司、****制药厂和废旧汽车存放场,可能会产生污染影响本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涉及污染物:砷、汞、多环芳烃、氟化物、苯系物和石油烃(C10-C40)。
(4)地块周边及地块内未发生过安全及污染事故。通过以上历史的分析,分析到地块内的潜在关注污染区主要为临近周边企业区域。。
(5)地块主要涉及特征污染物为砷、汞、多环芳烃、氟化物、苯系物和石油烃(C10-C40)。
(6)下一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2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外南侧100m的山林地SDZ1和西南侧250m的山林地SDZ2,共采集2个土壤表层样品。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2项)、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和特征污染物。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东北部和东**重点区域按照40m×40m的网格分区布点法划分采样单元,潜在关注区域约9750㎡,共布设11个监测点,平均布点密度约886.36㎡;中部和西部非重点区域面积约54397㎡,按照100m×100m的网格分区布点法划分采样单元,共布设6个监测点,平均布点密度约9066.17㎡。满足重点区域单个采样单元面积的布点密度不大于1600m2/点及非重点区域单个采样单元面积的布点密度不大于10000m2/点的要求。地块内共布设17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钻孔深度为3~8m,共计采集62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性质、GB36600内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多环芳烃,具体包括:pH、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1~W4,分别对应土壤监测点位S5、S9、S15和S16,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为:pH、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VOCs(27项)、氟化物、多环芳烃。
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土壤:
①调查地块外设置了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对照点样品镉、铅、镍、铜、汞、砷、石油烃(C10-C40)及总氟化物共8项,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中的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②调查地块内设置了17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62组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pH值介于5.01~8.97之间,无酸化或碱化(pH:5.5~8.5)土壤样品共51个,占82.3%,轻度酸化土壤6个,占比9.7%,轻度碱化5个,占比8.0%。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镉、铅、镍、铜、汞、砷及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都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监测仅石油烃(C10-C40)指标有检出,且检出值低于对应的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其余土壤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基本理化性质pH及浊度均有检出,pH满足地下水Ⅲ类要求,浊度不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由于浊度为非毒性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下水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监测指标镉、铅、砷、总汞、镍、铜、氟化物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8项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各项毒理学指标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或小于推导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区**社旧村改造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本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