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建设单位)的2024年**市**区崧厦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片),于2024年07月31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赵静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浙233********13489 |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 2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782 | 96.94 | |||
| 企业信用评价 | 省A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1 | **县****公司 | 未提供质检员证书 | 根据招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3.3条中(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 2 | **千****公司 | 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已过期 | 根据招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3.3条中(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
公示期限自2024年 07月31日17时00分至2024 年 08月05日17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上****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 0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