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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2024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2024年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哪一类别业绩
回复:提供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裕溪路1619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1-****78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05;****3831
2024年7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