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3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编号:hy****05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中心隔离护栏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7日
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专用条款”原为:
| 甲方名称、地址 |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市**区宝庆中路470号 |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45日内。 2、交货地点:**市所****文体局指定的安装地点,具体安装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确定。 |
| 质量保证期 |
自器材验收合格后不少于8年。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所有器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按合同总金额的5%出具供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给采购人,并提供的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集中支付流程支付全部合同款。验收期满1年且器材无质量问题,退还保函。 |
| 伴随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 仲裁 |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现与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保持一致,更正如下:
| 甲方名称、地址 |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市**区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对面 |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护栏安装数量约3500米,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到位。 二、其余每批次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安装完成。 |
| 质量保证期 |
免费质保期不低于壹年,自每一批次**装标的验收之日起计算。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甲方需要进行每批次安装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批次相应金额的30%;每一批次安装完成后,根据该批次实际完成标的类型、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该批次结算金额5%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结算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有效合法票据。 |
| 伴随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 仲裁 |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2、标的名称中的序号2:“配套新型文化隔离护栏立柱”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2、立柱”原为:“热镀锌方管20×120×2.5mm”,现更正为“热镀锌方管120×120×2.5mm”。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现推迟到2024年8月19日9时40分。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推迟。标书代写
2、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3、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4、通****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指****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上发布的本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市**区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对面
联系人:梁文明
联系方式:0739-****538
地 址:**市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廖华
联系方式:0739-****513/****511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廖华
电 话:0739-****513/****511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