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概况
1.项目名称:**县崇武镇停车泊位划线施工项目。
2.项目概况: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停车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需对辖区内主要路段停车泊位进行施划,做到停车泊位设置合理、规范,标线清晰。
二、采购要求、控制价
1.采购要求
①范围及要求:
范围:崇武镇辖区内主要路段(根据情况增减,以实际施划为准)
标准要求:停车泊位设置施划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CA/T 850-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CA/T 1271-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公交管[2005]23号《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视觉信号表面色》(GB/T8416-2003)《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有关规范。
停车泊位设计与施划:根据条件采用平行式、倾斜式和垂直式停车泊位排列形式,优先采用平行式。停车泊位平面空间应注意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停车泊位泊位长 6m、宽 2.5m。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 2m。多个停车泊位相连组合时,每组长度宜在 60m,每组之间应留有不低于 4m的间隔。标线宽为10cm,标线和标记均采用白色(或黄色)热熔反光材料,热熔标线厚度为2.0±0.2mm,涂料中应混合占总重15~22%的玻璃微珠,在喷涂时标线表面均布170g/㎡的玻璃微珠。2年内直线段标线的磨耗不应大于50%。
②公司资质要求:
1. 公司注册地为**县或在**县区域内有成功案例,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人;3、参加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公司公章。
三、工作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中标后须于1个月内完成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及施工方案。
5.****公司未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取消投标资格;
6.报价表用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开标时现场启封;标书代写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货款支付标准
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公司开户许可证等报账资料。
五、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方式:****公司请于2024年8月6日17:30****公司资质证书及****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逾期无效。
六、正式公告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