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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为深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依法保护水土**,防治水土流失,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区水土保持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投诉举报电话:0768—****408
投诉举报邮箱:****@126.com
投诉举报地址:**市**区北堤防****指挥部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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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