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县杨跳丽居保障性**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杨跳丽居保障性**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10KV配电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9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4001 ******集团有限公司的**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工程已经沭发改投资发〔2023〕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高墟镇临港大道南侧、湖东大沟西侧。 1.2 工程规模: **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10KV配电工程包括高低压配电柜、开关柜、干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电力排管及配套基础等。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按实际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县杨跳丽居保障性**一期10KV配电工程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2180.93250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180.932508万元,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1 分,每低1%扣0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标书代写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标书代写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6.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7.9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 09:00至2024年08月09日 18:0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0;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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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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