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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涛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塘路15号锦地翰城二期8号楼第9层902号房,夫妻加名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2024-08-01 09:56 |
| 序号 |
分割证编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 1 |
****14864 |
****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60****02002GB02127 |
**市**区**塘路15号 |
特此公告。
****
2024年7月30日
(地址:**省**市**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档案综合大楼2楼9号窗口联系人:莫翠兰;联系电话:****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