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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管理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对******园区基础配套建设工程—华光路二期(文华路至镇府路段)工程的规划许可进行审批。经审查,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586.89㎡,长度约468米,宽度24米(详见附图),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88号),申请人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不动产证等),向**市资规局审批科提起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主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8023 ****
联系人:资规局审批科、汀田资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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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
瑞资规审示〔2024〕131号关于****新区**路(支经廿五路至G322国道段)一期道路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pdf华光路总平图1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