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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2.标段名称:****风景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景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7中编列内容“金额:结算审定价的 3%”修改为:“金额: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中“(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定价的3%”修改为:“(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将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上传,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pdf版为准。标书代写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仁里镇杜村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家昕
电话:152****06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长江中路108****书店4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浩
电话:153****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