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天子湖镇吟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苗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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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就安**天子湖镇吟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苗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万元)

1

安**天子湖镇吟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苗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负责完成区域内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装修装饰及附属物评估、苗木评估(包括初评、复评)及解释等内容。

1项

30

▲1、本项目采购预算限价为:(1)苗木评估服务费1200元/户(苗木评估值满3000元时视为1户,苗木评估值不满3000元时不计费);(2)房屋评估服务费(包括建筑物、室内外装修装饰及附属物评估,结算按评估的建筑面积计算)6元/平方米;(3)除房屋评估范围以外的地面附属物评估(机械设备、构筑物、水利设施、水泥道路等****物价局(浙价服〔2011〕90号)的收费标准×折扣率计算。

2、(1)(2)投标时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预算单价;(3)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小于等于零,不得大于等于100%。

3、本项目预算金额约3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评估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或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并具有专业的评估人员。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省安**递铺镇**美颂创客大厦3幢605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可以以以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报名,联系邮箱****@qq.com , 联系电话:0572-****026。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人民政府505会议室标书代写

八、磋商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磋商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210********00012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或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响应人信息(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n/

安**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

(四)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2-****026

2、采购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2-****838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天子****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0572-****207

****

****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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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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