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1日17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00秒
本****会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会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会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特殊普通合伙) | 3.2万元(人民币) | / | / |
| 2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万元(人民币) | / | / |
| 3 | 河****事务所(普通合伙) | 3.36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2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3 | 河****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2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3 | 河****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书面提交。
项目名称:****会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
监督部门:****合规管理部
代理机构:****
谈判时间:2024年8月1日09:30(**时间)
谈判地点:****评标室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成交候选人:****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 示 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037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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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1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规管理部。
招标人:****
地址:**市农业路投资大厦12楼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371-****85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187号
联系人:陈军
电话:158****157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