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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小学校和幼儿园管理,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发改委、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审批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组成3****小组,于2024年7月23日至24日,对我县年检基本合格的1****学校和12****幼儿园(见附件)进行年检复检评估工作,年检复检评估结果经局务会审议通过,拟同意1****学校(****学校)和8****幼儿园年检复检合格,4****幼儿园年检复检基本合格(见附件)。现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县教育局法规岗:****0086
****信访办:****0667
****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