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31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5(吴)
通讯地址:****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工业园吴都项目区(东经114度37分5.229秒,北纬29度1分55.493秒)
验收监测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省**县吴都项目区莲塘大道东侧、****侧,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6′51.90″,北纬:29°1′55.86″。厂区东面有****公司和******公司,以吴都大道为界,南面江****公司、****公司,以香芋大道为界,西面紧邻莲塘大道,****创业园,以**路为界。
****现建有“年产10万吨脂肪酸项目”,环评于2011年12月20****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1]479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分期建设,2013年建设2条2.5万吨脂肪酸生产线(一期)及一台35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同年公****监测中心站编制了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脂肪酸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针对部分建设内容变更,2014年9月建设单位委****研究所进行了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公司年产10万吨脂肪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措施变更说明》,年产10万吨脂肪酸项目(一期五万吨生产线)于2015年1月13日****保护厅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5号)。《****年产10万吨脂肪酸项目(二期年产5万吨脂肪酸生产线)项目》于本项目同期验收。
本次技改对厂区西**960m2煤棚进行改造,拆除部分煤棚,并利用其北部空地**1800m2的锅炉房和生物质破碎车间,再将煤棚进行扩建改造为2600m2的库房用于生物质原料的贮存。**一间锅炉房、一间库房,使用2台1000万大卡(约为16.7吨)燃生物质导热油炉替代原有2台1410万大卡(约为23.5吨)燃煤导热油炉,并新增2台余热锅炉。改造成功后将使用生物质替代煤作为燃料,原燃煤导热油炉不再使用。
建设单位委托****于2022年7月编制完成《****煤改生物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25****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项目批复(九修环评字〔2022〕15号)。本项目分期验收,企业现购入成品生物质颗粒,暂无需破碎,本次验收范围为2台1000万大卡(约为16.7吨)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及其配套设施。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气
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可知,改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限制要求;氨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的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41.3-2019)的限制要求。根据本次验收数据,氨的去除率为88%、硫化氢的去除率为99.3%、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为98.6%。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满足**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和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厂出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范围为7.19、色度20(倍)、化学需氧量为15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6.5mg/L、悬浮物为8mg/L、氨氮(NH3-N)为2.23 mg/L、总磷(以P计)为0.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14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为0.19 mg/L、挥发酚为0.05mg/L、总有机碳为54.2mg/L,****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从其严者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炉灰、除尘器除尘过程中收集粉尘。在厂内暂存后委外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