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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厂房动能扩充项目澄清
项目名称:特大型厂房动能扩充项目
招标编号:****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资质、承装(修、试)资质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资质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建设局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888号(新区托管区)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51-****13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660号5栋2单元24层2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66****6743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