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建设市场交易主体各有关单位:
依据《****总局 ****工作部 ****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宣贯实施 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的通知》(国市监反执一发〔2024〕59号)要求,为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交易主体反垄断、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成效,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好转,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任何个人、公司、****协会不得强制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行业指导价、基准价、参考价、推荐价、预测价等作为交易主体间确定**价款的唯一依据。交易主体各方可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和具体服务(或**)内容,自行合理确定价格。
特此通知。
****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