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品甸街上原水利站、农服中心门面到期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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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水利站、农服中心门面到期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市清****水利站、农服中心门面公开向社会招租,现将有

关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使用面积

租赁期限

竞租底价

竞价幅度

竞价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1

原水利站门面

约80㎡

1-5年

3,000.00

200.00

1000.00

1000.00

2

****中心门面

约140㎡

1-5年

19,000.00

500.00

2000.00

2000.00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下午17:30分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10:00时。

五、竞租地点:****政府四楼会议室

六、租期及竞租底价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或协议价,递增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报名参加竞租时只需缴纳竞价保证金,竞租成功后,租户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下载

标的1:原水利站门面

下载

标的2:****中心门面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由****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议出租,协议不成的,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竞租人可联系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工作人员指定区域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按第十条第(二)款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见“标的基本情况表”,竞租成功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银行泥溪支行

账号:820********5989769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见“标的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人报名成功后未参与竞租或在竞租活动中未中标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财务处按以下标准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无息)。

****租赁行为,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到竞租现场按****银行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租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否则按下列标准退还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后,不到竞租现场参与竞租报价的,按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50%予以退还;

2.竞租人到达竞租现场后又不参加第一轮报价的,按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70%予以退还;

3.竞租人参加第一轮竞租报价结束后,在第二轮开始报价时,竞租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弃权的,按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100%予以退还。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中标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第一年房屋使用租金为中标价或协议价,递增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

十一、约定条件

(一)该房屋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房屋租赁产生的门面租赁税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其他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用于从事有烟餐饮、娱乐、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赵先生 138-8598-9170

现场踏勘电话:郭先生180-8344-4476


****

2024年7月2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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