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前公示
根据关于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印发的通知》、省生****保护厅)《****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吕仙路18****环境局**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2 传 真:0763-****019
| 项目名称: | ****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九陂园区12-01-01、12-01-01-02、12-01-01-03 |
| 环评机构: | 清****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括1#厂房1层、2#厂房1层、3#厂房1层、办公楼5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计划建设8条生产线,其中1#生产车间(1 #厂房)含2条树脂瓦生产线,其中2#生产车间(2#厂房)含6条树脂瓦生产线,年产树脂瓦20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连****公司****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车田水。 大气环境影响: 颗粒物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经收集后由碱液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破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