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速分切机、冷水机组购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4年****高速分切机、冷水机组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高速分切机、冷水机组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评标地点:郑东新区**路与黄**路****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2024年****高速分切机购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76600.00 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67256.64 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6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87610.62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二标段:2024年****冷水机组购置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19911.50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6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36000.00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6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16345.00元;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次日起30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部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五、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市伊滨区**路270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9-****19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371-****1389、****8490
电子邮件:****@1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9-****1953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