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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8-01 17:05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479,636,157.31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一)(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 各投标人: 关于招标文件有投标人提出的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关于招标人发布的第三次答疑澄清文件中11条中,项目经理类似项目评分业绩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这不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电子化第三版)的要求,如果有意提高项目经理评分业绩时间限制要求,我单位认为是以特定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项目经理评分业绩是否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