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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桁吊设备及轨道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门式起重机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09:2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277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女士 189****27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F)****
采购项目名称:****桁吊设备及轨道采购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评审条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桁吊设备及轨道采购
二、项目编号: (F)****
三、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4日 14:00
四、开标地点: **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
五、评审(废标)结果如下: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评审条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六、公示时间: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
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疑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质疑申请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提交的书面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黄留进 189****3770
电话:025-****006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方式:胡女士 189****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189****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