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线二期及3号线一期北段17列电客车架修整体委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第一名:**中车****公司
投标总价(元):****62144
中标候选第二名:****
投标总价(元):****62008
中标候选第三名:**中车四方****公司
投标总价(元):****64065
项目概况
车辆概况
**市轨道交通 1 、 3 号线 A 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 80 公里 / 小时, 1 号线二期电客车由****生产, 3 号线一期北段电客车由中车**四方****公司生产,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1 月正式投入运营,****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 [2019]8 号)规定,架修间隔为不超过 5 年或 80 万车公里。根据电客车最新运行年限或里程情况,计划开展 17 列电客车架修。每年架修车辆的数量以车辆实际运用状态为参考,从而保证车辆运行年限与里程满足运营要求。
****车辆段概况
招标人提供架修场地供投标人开展架修使用,具体如下:
****车辆段选址位于**市西兆通村以北,由**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 1 、 2 、 3 号线配属车辆的厂、架修任务。
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 27092 ㎡,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具体布局见附件 1 。
投标人若需要调整架修场地平面布置,需报招标人批准后进行有关施工,否则投标人须返工以恢复原场地建设,一切有关的返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亦不能因有关修改施工而获得延期完工或补偿,投标人仍需按合约要求的所有时间节点、里程碑等完成。
工艺设备概况
招标人提供部分架修设备供投标人开展架修使用,具体如下:
****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内已安装配置架大修作业所需的工艺设备,详细设备清单见附件 2- 《联合检修库已配备采购的工艺设备清单》,在服务周期内,****车辆段开展的架修作业可无偿使用上述工艺设备,并负责架修工艺设备的维护保养。
架修模式
架修模式为电客车整体委外,投标****车辆段设置项目部,需有足够的业务骨干常驻项目部。
招标范围
**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二期及 3 号线一期北段 17 列( 102 辆) A 型电客车,其中 1 号线二期 11 列( 66 辆)、 3 号线一期北段 6 列( 36 辆)(除无线通信设备、车载信号设备外其他所有系统、设备)架修作业、故障处理、台账记录、试验验证、配**业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联络、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及部件进场交验、车辆及设备材料的维修、维护、清洁、车辆调试与试验、涉及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成品保护、拆卸及复原、人员培训、技术及维护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故障缺陷的处理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服务地点:**市。
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1 号线二期及 3 号线一期北段 17 列电客车架修应保证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投标人为项目进场所需的准备时间,应自行考虑。
每列车架修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架修周期从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开始到双方确认车辆完成动态调试日期为止,投标人须在具备预验收条件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质保期
车辆架修质量保证期为完成架修车辆并通过预验收日起至下个大修期(约 5 年,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