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小学校校园安防系统采购第二次监督检查通知书
一、项目编号:**** 采购时间:2024年06月19日
二、项目名称:重****小学校校园安防系统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重****小学校
地 址:****碚区**路11号
相关供应商:****
通讯地址:**市**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路257号20楼
四、基本情况
《重****小学校校园安防系统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于2024年6月19日开标,共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以下简称通信产业)成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88万元。
经查,通信产业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规定,中标供应商通信产业投标文件应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该项目的评审过程中,没有发现上述问题,****一中标候选人,2024年6月19日发布了中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重****小学校校园安防系统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通信产业投标文件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委员会存在评审错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拟作如下处理决定:
1.中标结果无效。
2.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另行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停止执行。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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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
附件
****小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字第〔2024〕21号)(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