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作如下答疑澄清说明: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 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若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出的,可以提供2020-2022年度;”现修改为:财务要求: /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4)如采用第四类形式:□ 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信用保函。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执行,以****建设局网站-**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 。
/ 。 此项删除。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 ( 2021 年~ 2023年),若2022年度财务报表未出的,可以提供2020-2022年度。”
现修改为:近 / 年( /年~ /年)。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保函、保证保险、履 约信用承诺【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 2022 〕号)93号文件】四种形式的任意一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 。”
现修改为: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转账、电汇。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2%。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标书代写
| 2.2.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资信业绩: 52 分 设计方案: 38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
现修改为:
| 2.2. 1 |
分值构成 (总分90分) |
资信业绩: 36 分 设计方案: 38 分 投标报价: 16 分 |
七、评分标准
| |
|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
资信业绩 |
52 |
|
| 一 |
17 |
||
| |
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 |
15 |
自 2021年01月01日 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 投标人每有1个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 类似业绩得 3 分,累计不超过15分。 注: 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
| 良好行为记录 |
2 |
2021年 1 月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具有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 不累计加分。 |
|
| 二 |
16 |
||
| 职称及注册执业情况 |
7 |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得 2 分,有 水工结构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有 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2分。 |
|
| 从事工程 (勘察) 设计年限 |
1 |
10 年以上得 1 分;10 年以下得 0 分 |
|
| 类似项目业绩 (无年限限制) |
8 |
每有 1 项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得 4 分,每参与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没有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不超过 4 分。累计不超过 8 分。 注: 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
|
| 三 |
19 |
备注:各专业包括测绘、岩土、水保、规划、水工结构、安全、 电气、给排水、道路、工程造价。 |
|
| 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
10 |
每缺一个专业扣 1 分,扣完为止。 |
|
| 专业人员中的高工比例 |
2 |
1/3 且 2 人以上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 不低于 1.2 分。 1 人 (不含) 以下得 0 分。 |
|
| 专业人员中的有工程师以上职 称人员比例 |
1 |
3/4 以上且 5 人以上得 1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 不低于 0.6 分。 1 人 (不含) 以下得 0 分。 |
|
| 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 经验 |
2 |
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 最低不低于 1.2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 |
2 |
**充足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 分,无可调用的后备**的得 0 分。 |
|
| (勘察) 设备配备齐全 |
2 |
齐全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2 分, 未配备得 0 分。 |
| 评分标准 |
|||
| 2.2.4 ( 2 ) |
设计方案 |
38 |
|
| 6 |
|||
| 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 |
3 |
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承诺的得 0 分。 |
|
| 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 |
3 |
人员满足工程要求、经验丰富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配置不合理或无 相 应配置、经验的得 0 分。 |
|
| 21 |
|||
| (勘察) 设计工作大纲 |
6 |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 大纲可行,得 6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 于 3.6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工作大纲的得 0 分。 |
|
| 整体规划 (勘察) 设计思路 |
6 |
投标人整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整体思路清晰,得 6 分;其余酌情赋分。 |
|
| 典型设计(说明:若无典型设计, 则将分数加入设计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中) |
6 |
设计合理、方案可行得 5-6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 最低不低于 3.6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典型设计的得 0 分。 |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
分析深刻得当的得 6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3.6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重点、难点分析的得 0 分。 |
|
| 设计安全、 保密等保证措施 |
2 |
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 低 于 1.2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得 0 分。 |
|
| 质量内控制度 |
3 |
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 应 内控制度的得 0 分。 |
|
| 3 |
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 措 施的得 0 分。 |
||
| 合理化建议 |
3 |
建议合理、可行得 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 低于 1.8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得 0分。 |
|
| 2.2.4 ( 3 ) |
投标报价 |
10 |
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所报勘察设计费 为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时评 0 分,在此基础上每 减少 1 个百分点加 2 分 ,最高 10 分。 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100*2(且最高为10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
资信业绩 |
36 |
|
| 一 |
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 |
12 |
|
| 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 |
10 |
自 2021年01月01日 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 投标人每有1个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 类似业绩得 3 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注: 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
| 良好行为记录 |
2 |
2019年 1 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各省(自治区、直辖****设计行业奖的,每具有 1 项得1 分,最多得 2 分。 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 (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 |
|
| 二 |
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 |
11 |
|
| 职称及注册执业情况 |
3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职称得1分,有 水工结构专业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 |
|
| 从事工程 (勘察) 设计年限 |
1 |
10 年以上得 1 分;10 年以下得 0 分 |
|
| 类似项目业绩 (无年限限制) |
7 |
每有 1 项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得 4 分,每参与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没有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不超过 4 分。累计不超过 7 分。 注: 类似项目业绩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河道治理类或沟渠治理类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
|
| 三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
13 |
备注:各专业包括测绘、岩土、水保、规划、水工结构、安全、 电气、给排水、道路、工程造价。 |
| 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
4 |
每缺一个专业扣 1 分,扣完为止。 |
|
| 专业人员中的高工比例 |
2 |
1/3 且 2 人以上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1.2 分。 1 人 (不含) 以下得 0 分。 |
|
| 专业人员中的有工程师以上职 称人员比例 |
1 |
3/4 以上且 5 人以上得 1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 不低于 0.6 分。 1 人 (不含) 以下得 0 分。 |
|
| 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经验 |
2 |
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 最低不低于 1.2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 |
2 |
**充足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 分,无可调用的后备**的得 0 分。 |
|
| (勘察) 设备配备齐全 |
2 |
齐全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2 分, 未配备得 0 分。 |
|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 2 ) |
设计方案 |
38 |
|
| 现场服务计划 |
6 |
||
| 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 |
3 |
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 承诺的得 0 分。 |
|
| 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 |
3 |
人员满足工程要求、经验丰富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配置不合理或无 相 应配置、经验的得 0 分。 |
|
| 二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
21 |
|
| (勘察) 设计工作大纲 |
6 |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 大纲可行,得 6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3.6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工作大纲的得 0 分。 |
|
| 整体规划 (勘察) 设计思路 |
6 |
投标人整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整体思路清晰,得 6 分;其余酌情赋分。 |
|
| 典型设计 |
6 |
设计合理、方案可行得 5-6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 最低不低于 3.6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典型设计的得 0 分。 |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
分析深刻得当的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重点、难点分析的得 0 分。 |
|
| 三 |
设计安全、 保密等保证措施 |
2 |
保证措施可行得 2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 低 于 1.2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得 0 分。 |
| 四 |
质量内控制度 |
3 |
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 应 内控制度的得 0 分。 |
| 五 |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3 |
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 3 分,其余酌情赋分 ,但最低不低于 1.8 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 措 施的得 0 分。 |
| 六 |
合理化建议 |
3 |
建议合理、可行得 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 低于 1.8 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得 0分。 |
| 2.2.4 ( 3 ) |
投标报价 |
16 |
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所报勘察设计费 为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时评 0 分,在此基础上每 减少 1 个百分点加 2 分 ,最高16分。 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100*2 (且最高为16分) ,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八、合同条款“第八条 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发包人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 。
8.2 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 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 % ,其余尾款待工程 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
8.3 ****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4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 ,履约保证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勘察设计人应分年度或者分阶段提供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任务分阶段完成后,发包人应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非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再次启动时,勘察设计人应再次提交履约保证金。
现修改为:“8.1 本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发包人支付中标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 。
8.2 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85 % ,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
8.3 ****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4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转账、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 ,履约保证数额为人民币 1.7万元整。 勘察设计人应分年度或者分阶段提供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任务分阶段完成后,发包人应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非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再次启动时,勘察设计人应再次提交履约保证金九、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08月19日 09:00分,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时间: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