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经营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奉化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2

项目名称 口腔诊所经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溪口镇中兴中路261-263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任君超
联系人 任君超 联系电话 132****2525
项目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8-0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口腔诊所服务。建设规模:内设牙椅2把、消毒间等。后期会增设口腔CT铅房。项目位于**市**区溪口镇中兴中路261-263号,东侧为通往菜场马路、南侧为菜场、****商铺、北侧为中兴中路。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诊所的废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措施后通过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接入镇污水管网排放至镇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做到及时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诊所的一次性用品,设置收集容器,容器做到加盖、消毒封闭的方法,按卫生局规定集中由**市**区i溪口医院收集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根据建设防护中的各项要求,并满足《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中规定,CT室设阻隔墙,医用诊断X射线铅房的门必须设有安全掩体装置,应有招牌的照射状态开关按钮和电隔离辐射警示标志。
承诺:**** 任君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任君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