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交安材料加工服务采购第2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响应报价:****44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 1 | **同力****公司 | 不满足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要求(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非投标主体,是投标主体具有****公司,提供的焊工社保非投标主体,是投标主体具有****公司) |
| 2 | ******公司 | 不满足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相应人的其它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
采购人: ****/****集团****公司
地 址: **省**市**区金洲大道雷家坳公交站旁
联系人: 章女士
电 话: 199****9265
监督部门: ****/****集团****公司****办公室)
地 址: **省**市**区金洲大道雷家坳公交站旁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731-****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