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港口区企沙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变更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国土-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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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防****中心卫生院“****卫生院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变更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2024-07-31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防****中心卫生院“****卫生院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变更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区企沙镇

二、项目概况

(一) 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041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10605.891㎡,净用地面积10605.891㎡,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居住用地,建设规模:10606.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0%,建筑限高 :≤25m,机动车位:规范设置。

(二)建设内容: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0605.891㎡,净用地面积为10605.891㎡,总建筑面积为12244.24㎡,总计容建筑面积10575.72㎡,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22.09%绿化率:30.76%,机动车位:156个。

(三)调整内容:拟新增一栋业务用房,原已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从2层变成6层。

(四)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日报》《南国早报》《**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网站: http://fcg.****.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区企沙镇。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075,**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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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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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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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总平面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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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总平面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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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面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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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面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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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面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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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方案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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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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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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