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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286168R | 建设单位法人:翁国斌 |
| 冯逸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前**路998号 |
| ****核医学科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前**路998号 |
| 经度:121.55092 纬度: 29.8253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2 |
| 甬环建表〔2023〕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28616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932154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321542 | 竣工时间:2024-05-01 |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0 |
| 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2024/7/4/art_2943_63733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院内实施核医学科项目,将西侧隔离点危重病人候诊区改造为核医学科楼,建设核医学科及其配套附属用房,在一层建设1间SPECT/CT机房,新购1台SPECT/CT(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800mA,为Ⅲ类射线装置),使用99mTc核素用于显像诊断,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78×107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将西侧隔离点危重病人候诊区(为独立建筑,地上2层,无地下层)改造为核医学科楼及其配套附属用房,在一层建设1间SPECT/CT机房,新购1台Symbia Intevo Bold型SPECT/CT(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345mA,为Ⅲ类射线装置),使用99mTc核素用于显像诊断,每天最多诊断30人,每人最大用量9.25×108Bq(25mCi),则99mTc日最大操作量为2.78×1010Bq。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78×107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辐射防护设计:本项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墙体采用实心砖+硫酸钡水泥、轻质砖+铅板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其防护铅当量满足防护屏蔽要求,对X射线和γ射线起到了有效的屏蔽。 辐射防护设施: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建设单位制定拟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职业人员工作时穿戴铅衣、铅围脖,佩戴防护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核医学科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辐射防护设计:本项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墙体采用实心砖+硫酸钡水泥、轻质砖+铅板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辐射屏蔽设施与环评及其批复基本一致;经现场监测,辐射屏蔽防护性能符合《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的相关规定。 辐射防护设施: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了监督区和控制区,工作场所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医护通道、患者通道。核医学科出入口均设有单向门禁系统,防止给药后患者进入非放射工作区,或无关人员进入放射性工作区,且出入口远离人员密集区;注射室的出口处设置有卫生通过间,并设置有去污及淋浴功能;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的注射后候诊室设有患者专用卫生间,患者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均通至衰变池处理。医院制定核医学工作场所的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铅衣、铅围脖,佩戴防护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医院委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配备了1台α/β表面污染仪、1台便携式辐射检测仪、1台活度计、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医院设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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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衰变池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衰变池组由400mm混凝土浇筑而成,由三个相同的衰变池组成,每个衰变池有效容积为6.64m3。 | 本项目核素为99mTc,99mTc半衰期仅有6.02h,核素半衰期小于24小时,则放射性废液在衰变池暂存时间超30天后****医院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
| 1 | 设有3支排风管道,排风口配置活性炭过滤装置,并高出屋脊排放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核医学科设有3支排风管道:1号排风管道单独连接注射室内的手套箱,排风量为3000m3/h;2号排风管道连接注射室、卫生通过间、运动负荷室(兼注射后候诊室)、洁具间、患者通道、注射后候诊室和卫生间,排风量为2500m3/h;3号排风管道连接SPECT/CT机房和留观室,排风量为1500m3/h;3支排风管道汇入患者通道上方的排风井,排风井的排风口配置活性炭过滤装置,并高出屋脊排放。 | 符合要求 |
| 1 | 本项目核医学科运行过程会产生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手套、药棉、纱布、破碎杯皿及擦拭污染地面的物品和废活性炭等放射性废弃物。医院拟将上述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于核医学科铅废物桶内专用塑料包装袋,装满后的专用塑料包装袋应密封、不破漏,及时转运暂存于固废间,以上废物暂存超过30天后,可直接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本项目核医学科运行过程会产生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手套、药棉、纱布、破碎杯皿及擦拭污染地面的物品和废活性炭等放射性废弃物。医院将上述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于核医学科铅废物桶内专用塑料包装袋,及时转运暂存于固废间,以上废物暂存超过30天后,可直接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 1 | SPECT/CT机房防护门上方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并设置门灯联锁装置,机房与控制室之间拟设置对讲装置与监视器。注射室和患者给药室的注射窗口拟设置对讲装置 | SPECT/CT机房防护门上方已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内设有“灯亮勿入,当心辐射”的警示语句,并设置门灯联锁装置;机房内设有2个监控摄像装置,显示屏位于控制台上;机房与控制室之间已设置对讲装置。注射室和患者给药室的注射窗口已设置对讲装置 | |
| 2 | 在SPECT/CT机房防护门、注射后候诊室防护门、留观室防护门、注射室防护门、固废间防护门、出入口防护门、手套箱等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在SPECT/CT机房防护门、注射后候诊室防护门、留观室防护门、注射室防护门、固废间防护门、出入口防护门、手套箱等处已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
| 3 | 核医学科进出防护门均设单向门禁(只进不出或只出不进),严禁带药受检者随意进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或误入 | 核医学科出入口处设置了单向门禁装置,病患只能从入口进入,出口离开 | |
| 4 | 在SPECT/CT机房、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防护门、注射窗口、运动负荷室(兼注射后候诊室)、患者通道等处设有监控系统,以便于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病人状态和活动情况,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 在SPECT/CT机房、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防护门、注射窗口、运动负荷室(兼注射后候诊室)、患者通道等处均设有监控系统(配有8个摄像头和1个显示屏),显示屏位于控制台上,便于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病人状态和活动情况 | |
| 5 | 99mTc核素操作在独立的手套箱内进行,手套箱材质主要为铅板,正面为铅玻璃,设置独立的排风管道;且工作人员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 医院配有独立的手套箱(材质主要为铅板,正面为铅玻璃,10mmPb铅当量),99mTc核素操作在手套箱内进行并设有独立的排风管道;工作人员配有相应的防护用品(铅衣、铅帽铅围裙) | |
| 6 | 注射后候诊室设置患者专用厕所,医护人员从注射室可以进入沐浴间,里面设有清洗和去污设施,放射废水直接流向衰变池。受检者的排泄、呕吐物等均由专用厕所排放至衰变池内 | 医护人员可以从注射室可以进入沐浴间,里面设有清洗和去污设施。注射后候诊室设有患者专用厕所,受检者的排泄、呕吐物、放射废水等经地埋管道排入衰变池 | |
| 7 | 给药后受检者在注射后候诊室内进行候诊严禁串门,注射后候诊室设置1张床位和2把椅子,运动负荷室(兼注射后候诊室)设置2把椅子,留观室设置1把椅子,椅子/床位之间用铅屏风隔开,以防止患者之间相互照射影响,严禁患者在通道内穿行,以避免与其他受检者之间的交叉照射 | 注射后候诊室设置1张床位和2把椅子,运动负荷室(兼注射后候诊室)设置2把椅子,留观室设置1把椅子,椅子/床位之间均用铅屏风隔开,防止患者之间相互照射影响。同时严禁给药后患者在通道内穿行,避免交叉照射 | |
| 8 | 沐浴间和注射后候诊室的卫生间洗手台均设置为感应式水龙头,沐浴间洗手台配备洗消处理设施,头、眼和面部冲洗采用向上冲淋的流动水。受检者专用卫生间的便池拟设为感应式节水座便马桶 | 沐浴间和注射后候诊室的卫生间洗手台均设置感应式水龙头,沐浴间洗手台配备洗消处理设施,头、眼和面部冲洗采用向上冲淋的流动水。受检者专用卫生间的便池设置为感应式节水座便马桶 | |
| 9 | 核医学科注射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各设置1个4mmPb铅桶,固废间设有1个4mmPb衰变铅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废 | 医院在核医学科注射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固废间各设置1个4mmPb铅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废 | |
| 10 | 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X射线与空气作用会产生少量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SPECT/CT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 SPECT/CT机房在顶部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 | |
| 11 | 核医学科使用的各种放射性药物均从专业放射性同位素供货商购买,****医院订购合同,按时定量将放射性药物送至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安排专人接收放射性核素,交接过程均在监控下进行,经确认无误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后暂存在注射室内的手套箱内 | 本项目核医学科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有99mTc(SPECT/CT显像),本项目使用的99mTc是按人份分装好的单支成品药物,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按照每日用量提前订购,****医院后当日可在手套箱暂存,不贮存。 | |
| 12 | 注射室房间内设置视频监控、门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注射室房间内已设置视频监控、门口已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
| 13 | 注射室应定期进行放射防护监测,无关人员不应入内 | 医院配备1台Smart G30型便携式辐射检测仪,定期对注射室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 |
| 14 | 应建立放射性药物的出入库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放射性药物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 医院已建立《核医学组放射性药品的采购、登记、使用、核对及注销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 |
| 15 | 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规定,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等,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 医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规定,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经验收监测,核医学科辐射屏蔽防护符合《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的相关规定 | |
| 16 | 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规范建设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做好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完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培训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 医院已制定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医院在核医学科南侧建设衰变池组,产生的放射性废液经埋地耐腐蚀和防护屏蔽的管道排入衰变池;医院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于核医学科铅废物桶内专用塑料包装袋,及时转运暂存于固废间;医院已委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组织的“核医学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每五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医院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医院均进行“在岗期间”、“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论为“可继续原放射工作”、“可从事放射工作”;医院制定《辐射事件应急预案》,严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 |
| 17 | 每年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并建立相关档案。年度评估报告定期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 医院已落实年度评估制度,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定期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 |
| 18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医院已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医院目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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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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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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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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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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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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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