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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8-0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张家****支队购置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0.00 最高限价: ****000 采购需求: 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八棱信号杆、信号灯、人行灯立杆等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至 2024年08月09日, 9:00-12:00-12:00-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hbggfwpt/)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 ****交易中心7开标舱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hbggfwpt/)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 地点: ****交易中心7开标舱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hbggfwpt/)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按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专门对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胜利中路192号 联系方式: 陈彩霞 0313-****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工业西街8号1号楼3层01 联系方式: 贾璐 031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璐 电 话: 0313-****909 |